西班牙的模式是:医院协调员隶属于医院,由医院内工作人员兼职,其中ICU的医师兼职者较多;设立捐献评分系统;大力教育和培训协调员,借助媒体宣传器官捐献。 捐献程序是,医院协调员发现心脏死亡候选者并初步确认捐献意愿。评估器官可利用性,并上报ONT,器官捐献协调员根据协调组织器官捐献流程分配器官,切取器官后进行移植。 西班牙器官分配原则是,有捐献的器官后,先在全国范围内寻找需要急诊移植的患者。如果没有,则捐献者所在医院优先,其次是医院所属的自治区,然后是全国,最后是欧洲。西班牙对每一位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在登记时都根据临床标准进行排序。排序包括本区域内排序和全国排序。西班牙器官捐献率为36例/百万人,居全球第一。 文章来自; 医学论坛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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