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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重性精神病患者住院费可报70%

时间:2012-01-04 13:55:52  来源:  作者:

      从安徽省卫生厅获悉,自明年1月1日起,重性精神病参合患者住院治疗将实行“按病种付费”。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我省确定首批15家重性精神病定点救治医院。符合条件的患者住院费用新农合报销70%。

  六种病“打包”收费

  根据新政策,患有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6种重性精神病患者,只要参加新农合,在定点医院救治即可纳入新农合重性精神病按病种付费范围。不过,在一个参合年度内,患者只能享受一次补偿政策,再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及住院费按新农合统筹地区原补偿方案进行补偿。此外,患者在非定点救治医院治疗发生的医药费,不列入按病种付费范围。

  患者自付三成费用

  方案将定点救治医院、定额标准、基金支付定额划为三个等级,其中合肥重性精神病定点救治医院为合肥市精神病院,对每例住院天数在31~75天范围内的重性精神病住院患者实行打包付费,定额标准为7000元,新农合基金按照70%的支付比例报销4900元。

  重性精神病患者当次住院时间≤30天且住院费用未达到定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新农合基金与重大疾病患者分别按照70%、30%的比例支付;患者当次住院时间≤30天但住院费用达到定额标准的,新农合基金按照定额支付;重性精神病患者当次住院时间>

  75天,从第76天起发生的医药费用,另计一次住院费用,并按照统筹地区原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患者看病报销方便

  看病报销流程也比较简单,符合条件的患者携带参合证、身份证到定点医院就诊,定点医院核对身份后,对确诊为按病种付费范围的重性精神病患者,按重大疾病类别进行处理。患者入院时,按定额标准的30%预交住院费用(当实际住院费用超过定额标准时,原则上按相同比例续缴预交金)。患者出院时,按当次住院实际医疗费用的30%结清个人自付费用,预交的住院费用多退少补。

  实行按病种付费后,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就显得非常重要。“定点救治医院如果违反相关规定,累计造成患者医药费用增加在1万元(含)以上或造成新农合基金流失在1万元以上的,就要取消定点资格。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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