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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10-08-23 10:18:52  来源:  作者:

 

9月1日,自治区药监局和南宁市药监局一行40余人,对南宁市城郊结合部的大沙田、玉洞等地的药品零售企业和诊所进行了整治,查获一批过期药品和“三无”药品。从今年8月开始至年底,广西将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9月1日上午10时,跟随检查组来到同济医院大沙田前进路第一联合诊所。检查人员发现摆放在柜台上的尼可刹米注射液、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等多个品种的药都已过期。尼可刹米注射液为呼吸控制药品,若使用过期产品,轻则可能发生不良反应,重则可能危及生命。该诊所的茅根、牛七等中药没有产地和批号,药品来源不明。在对医疗器械进行检查时,检查人员发现该诊所使用的一次性输液器没有任何销毁记录,因此怀疑这种输液器被重复使用。

过期药品为何还要摆在柜台上呢?同济医院大沙田前进路第一联合诊所的负责人黄先生说,柜台上的过期药品他们没有及时处理,但也不使用,用药时会检查生产日期。至于一些药品没有“三证”,是因为还没有办理。

在东方药业前进分店,一种名为“藏鞭补肾丸”的药品被查出没有“三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批准文号),疑为假药。药店负责人黄先生说,药品是朋友介绍来的,以后进货时他会小心,注意查看“三证”。与该药店使用同一间铺面经营的还有一家广西东方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沙田医务所,检查人员发现该医务所的复方当归注射液、硫酸罗通定注射液等多种药品已过期,七粒清这种保健品涉嫌夸大疗效,用虚假广告做宣传。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药品及医疗器械,检查人员在经过确认后会将其没收并销毁,对于那些缺乏安全观念、影响医疗卫生安全的人,将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药店和诊所是为群众治疗疾病的地方,但它们自身是否有“病”,它们的质量如何保证呢?此次突击检查发现,在南宁市城郊结合部,医疗卫生安全存在很大隐患,突出表现在过期药品没有被及时销毁反而继续使用;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进货渠道存在问题;一些保健品存在夸大疗效,甚至以保健品代替药品的现象。对此,自治区药监局局长谭明杰表示,之所以选择城乡结合部进行突击检查,主要是因为城乡结合部药品监管比较薄弱,管理也比较混乱,是一些非法药贩贩卖过期药品、假药的集中地点。谭明杰说,群众买药时要看看说明书,检查药品是否过期,过期的、发霉的药就不要买。

从今年8月开始至年底,广西将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区共有小诊所1.5万多家、零售药店9000多家,各地市有关部门将对这些药店和小诊所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整治。具体检查内容包括:1.有无经营特殊管理药品;2.有无过期失效药品、涉假药品、擅自配置药品;3.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包括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4.是否无证经营医疗器械;5.药师在岗情况;6.是否出租柜台;7.是否超方式、超范围经营;8.药店是否违规进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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